台教发〔2016〕28号
台前县教育局
关于组织台前县教育教研课题2016年度
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各中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根据台前县教育教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台前县教育教研2016年度课题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内容
申报课题选题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德育、信息技术、教育心理、体育卫生、美育、中小学(幼教)教学业务类等研究领域。已经列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县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课题应主要参考《台前县教育教研课题选题指南》,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二、申报条件
(一)我县教育工作者和广大一线教师以及教育科研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主持人须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教育科研人员、台前县名师名校长、省市县名师培养人选、省市县学科带头人要积极申报课题。
(二)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原则上限报2项县级课题,同一学校正在承担的市县级课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项。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者。
2.一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者。
3.正在承担市级县以上(包括县级)课题而未结题者。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立项申报书》。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书,依据选题内容和规范要求,进行课题研究论证,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二)报送材料。
1.立项各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A4纸、WORD2003版格式打印)。
2.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开题报告(或研究实施方案)、中期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成果、资料等。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上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和结题鉴定书(WORD2003格式)各3份。每项申报结题的课题材料单独包装成一袋,袋外粘贴一张结题鉴定书封面。
各单位须提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EXCEL2003版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立项与结项材料均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未按以上要求报送或《申报书》未加盖学校印章均为无效,不参加评审。
四、申报名额
根据台前县基础教育教学教研课题管理办法,结合我们的实际,立项申报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1.各乡镇中心学校,限报5项。
2.各乡镇中学限报3项。
3.县直各中小学校(民办学校),限报4项。。
4、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限报2项。
五、其它
(一)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送审课题进行评审,确定县级立项课题。
(二)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须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各单位严格把关,不得超额报送材料。
2、报送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3、报送地点:台前县教育局办公楼202办公室。
4、联 系 人:郭 防 刘德行 联系电话:0393-2217817
电子邮箱:295639982@qq.com
附件:1.台前县基础教育教研课题立项申报书
2.台前县基础教育教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3.台前县基础教育教研课题结项鉴定审批
4.台前县基础教育教研课题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
2016年3月9 日
台前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 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