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职教育资助 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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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中职教育资助办理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 |
申请条件 |
中职免学费申请条件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中职助学金申请条件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办理材料 |
免学费办理材料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都可享受免学费;助学金办理材料:
1.学生(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写出书面申请书。确定资助对象后填写申请表. |
办理地点 |
职业高中 |
办理时间 |
每年2次,分别是3月、9月 |
联系电话 |
职业高中电话 |
办理流程 |
免学费办理流程 免学费名额和预算由资助中心按学年核定上报,由各级财政、教育部门逐级下达。有关学校上报免学费学生名单,及时足额将免学费资金拨付到学校。 助学金办理流程 1.学生(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及家长写出书面申请书。确定资助对象后填写申请表。 2.学校成立资助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受助幼儿名单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计汇总受助学生信息汇总后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