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前教育资助
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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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名称 |
特困幼儿学前教育资助金办理 |
设定 依据 |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教资助〔2010〕63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资助制度的通知》(豫财教〔2011〕477号) |
申请 条件 |
1.城市、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低保、低收入家庭都属于动态管理,持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
办理 材料 |
1.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幼儿家长写出书面申请书。确定资助对象后填写申请表. |
办理 地点 |
县直、乡镇各合格幼儿园 |
办理 时间 |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 |
联系 电话 |
受教学幼儿园电话 |
办理 流程 |
1.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幼儿家长写出书面申请书。确定资助对象后填写申请表。 2.幼儿园成立资助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幼儿园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汇总后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收费 依据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