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普通高中助学金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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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名称 |
普通高中助学金办理 |
设定 依据 |
《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 |
申请 条件 |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南水北调移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优先。 |
办理 材料 |
1.学生(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写出书面申请书。确定资助对象后填写申请表. |
办理 地点 |
各高中学校 |
办理 时限 |
每年2次,分别是5月、11月 |
联系 电话 |
受教学校电话 |
办理 流程 |
1.学生(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资助的学生及家长写出书面申请书。确定资助对象后填写申请表。 2.学校成立资助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学校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计汇总受助学生信息汇总后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收费 依据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