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指南
|
|
事项 名称 |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设定 依据 |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豫财教〔2011〕316号)和《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豫办〔2008〕16号) |
申请 条件 |
1.普通高校毕业生截止上年度10月31日前(含)在贫困县乡镇各单位服务期满,符合《暂行办法》文件中有关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的所有高校毕业生。 4.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
办理 材料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贷款合同复印件 6.特岗教师还需3年服务期满合格证。 |
办理 地点 |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思源学校大门南) |
办理 时间 |
3月初 |
联系 电话 |
2276576 |
办理 流程 |
1.个人网上申请(网址:http://ywxt.gxzz.haedu.cn 地址栏内输入,复制无效)。 2.初审通过后,导出申请表,带相关资料到资助中心面审。 3.面审通过后,粘贴相关复印件,上交材料。 |
收费 依据 |
不收费 |